考研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和定向
非定向就业:对于大多数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来说,如果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那么其录取类别通常会被确定为非定向就业。这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的就业协议。就业与培养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可能会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进行针对性的教学和科研活动。
定向研究生:主要报考人群为在职人员,特别是那些已有稳定工作、单位支持深造且要求毕业后返回的考生。这类考生在报考时需要签订三方定向协议,明确毕业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研究生:主要报考人群为应届生或脱产考生。这类考生无需签订特殊协议,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就业单位。
定向研究生:定向研究生在入学前就确定了工作单位,在录取时必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回原单位工作。一般定向研究生报考包括统考非全日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等情况。
报考类别中的定向和非定向应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和未来规划来填写。定向就业:如果考生已有稳定的工作单位,且该单位愿意承担培养费用,并与考生及招生院校签订定向协议书,那么考生应选择“定向就业”。这种情况通常适用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别是那些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专业。
考研常识: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 硕士生录取类别主要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以下是两者的详细区别:定向就业 定义:主要指在入学前报考人员就已经确定了工作单位,需要跟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才能入学。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之后只能返回原单位工作。
硕士生的录取类别主要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这两种录取类别在报考、培养及就业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定向就业 定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是指考生在报考时就已经确定了未来的就业单位,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