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法律高频考点深度解析:常见疑问权威解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这一原则要求在适用法律时,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都应当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和承担相同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等于形式平等,而是包括实质平等。在司法实践中,要充分考虑不同个体的实际情况,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实质性保障。例如,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会根据其特殊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这并不违背平等原则。同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意味着所有违法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制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问题二:如何区分宪法权利与普通法律权利?
宪法权利与普通法律权利在性质、效力、来源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宪法权利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所确认和保障的权利,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法律权利的源泉和依据。宪法权利通常涉及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如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选举权等,这些权利是国家权力不可侵犯的界限。普通法律权利则是由普通法律如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所规定的具体权利,它们通常是对宪法权利的具体化和细化。例如,民法中的财产权、债权等都是宪法财产权原则的具体体现。在法律适用上,宪法权利具有优先适用效力,当普通法律与宪法规定相抵触时,普通法律应当予以修改或废止。公民在行使权利时,首先应当遵守宪法规定的原则和界限,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问题三:如何理解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
正当防卫是公民在公共利益、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该利益而进行的必要的抵抗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几个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即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再次,防卫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本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是指在不造成重大损害的前提下,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司法实践中,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人的主观认识等因素。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正当防卫制度体现了我国刑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立法精神,是公民自我保护的重要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