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体检哪些疾病不予录取
研究生体检标准主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规定如下:严重疾病不予录取: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素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考研复试体检中,以下疾病可能会导致不予录取: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等心脏疾病,如果体检结果显示病情严重,可能会影响录取。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这些呼吸系统疾病如果处于活动期或严重影响肺功能,可能会导致不予录取。
结核病要求: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以及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者,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除外,其他情况不予录取。无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扩张病,以及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且上高中后仍复发者不符合录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