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考研照顾对象有哪些?
1、研究生考试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主要包括适用对象、核心条件、申请流程、政策福利和注意事项等方面。
2、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3、研招网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具体条件及要求如下:适用对象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地处二区(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的招生单位;毕业后需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身份为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适用对象: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政策内容:享受该政策的考生,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适用对象: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